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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就《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二次公开征求意见


《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2021版)》以推动智能船舶科研开发和工程应用为重点,建立健全适应智能船舶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,充分发挥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,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,促进我国船舶工业高质量发展。


本次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订立四项基本原则:

一、对标接近,国际接轨;

二、体系完整,急用先行;

三、创新引领,跨界融合;

四、开放包容、动态更新。


建设目标具体提到:

       到2022 年,初步建立智能船舶标准体系,制定30 项以上智能船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研究提交国际标准立项草案5 项,基础共性标准形成支撑,关键技术应用标准取得突破,智能船舶设计、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、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标准初步满足智能船舶辅助决策、安全防护等发展要求。到2025 年,建成较为完善的智能船舶标准体系,基础共性、关键技术应用、智能船舶设计、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、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、岸基服务、运营管理等标准协调配套,满足智能船舶设备智能化升级、测试与验证能力提升以及实现远程控制等要求,达到国际先进造船国家同等水平。



详情链接:再次公开征求对《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的意见 (miit.gov.cn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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